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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2-41901 | |
發文字號:呂政發〔2022〕1號 | 發布日期:2022年05月07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人民政府 | 關 鍵 字: |
標 題:關于印發呂梁市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安全生產監管 |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07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呂梁市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呂梁市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呂梁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山西調研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全市2022年安全生產工作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2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要以習近平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及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兩個至上”,統籌“兩件大事”,聚焦“兩個根本”,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依法治理。強化責任落實,夯實基層基礎,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減少較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為我市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壓實安全責任,緊扣安全責任鏈條。
1.突出政治引領。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山西調研重要指示精神列入黨委政府宣傳工作重點,制定宣傳方案,開展宣傳活動,把學習貫徹融入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干部培訓重要內容。堅持把安全生產納入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布局,強化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在發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安全協調同步。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以勇于扛起安全生產的政治責任來捍衛“兩個確立”。(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縣各有關部門按職責開展)
2.落實黨政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及我市實施辦法,制定落實政府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市、縣(市、區)政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市、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層或企業一次,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分析研判當前面臨的重大安全風險和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重大問題。及時修訂完善各部門安全監管職責,明確新興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責任部門,實行聯防聯控。(責任單位:市、縣市區政府)
3.落實部門監管責任。認真貫徹“三管三必須”有關規定,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法編制安全生產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監督;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兩次深入基層指導檢查。全面實施重點行業領域分類分級監管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監管檢查“一張表”,明確每戶生產經營單位的日常監管責任主體。建立重點行業領域監管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實現信息共享、資源共用、相互配合、齊抓共管。(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安委會成員單位及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履職盡責承諾等制度,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制定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職責清單,其他負責人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重點行業企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團隊,按規定配齊注冊安全工程師。全面修訂完善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健全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實現安全生產自主管理、自我約束、全員參與、持續改進,做到安全責任、投入、培訓、管理、應急救援“五到位”。(責任單位: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
5.落實全員安全責任。健全完善并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清單,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并公示,定期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己私Y果作為從業人員職級調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倒逼從業人員自覺遵守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自覺落實崗位安全風險防控措施,自覺杜絕“三違”行為,實現精細化管理、規范化作業。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內容。(責任單位: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
6.嚴格責任追究。嚴格實施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履職情況的督查檢查,及時公開督查考核結果;對未按要求履職盡責的部門或人員,要采取通報批評、誡勉約談等方式嚴肅問責。嚴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評估制度,確保在法定時限內結案,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2021年以來批復結案的事故依法組織評估,對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加大事前責任追究力度,對重大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必要時視同發生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安委辦、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
(二)聚焦重點領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7.加強風險源頭管控。建設項目核準備案部門要建立高危行業領域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制定聯合審查制度。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新材料、新工藝、新業態安全風險評估和管控。建立完善我市安全風險負面清單“一票否決”制度,將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或限制的安全生產行為梳理成負面清單,并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安委辦牽頭,市縣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配合)
8.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制定“鞏固提升年”重點任務清單,及時召開推進會、現場會,采取督查檢查和通報約談、考核問責等措施,強力推動工作落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安委辦牽頭,市縣三年行動牽頭單位及配合部門按分工負責)
煤礦:嚴格執行“一規程四細則”,加強煤礦瓦斯、水害、頂板和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治理,扎實開展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實施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保護層開采試點。推進煤礦“一優三減”,加快智能化礦山和智能采掘工作面建設進度,去年結轉的56個智能化掘進工作面今年全面建成,地方所屬煤礦新建22個智能化綜采工作面、22個智能化掘進工作面,實現規?;?、集約化、智能化生產。嚴厲打擊煤礦超層越界開采、圖紙造假、隱蔽工作面、違規開采保安煤柱、瞞報事故和建設項目違規轉包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我市各煤礦及其主體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盡責情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專項檢查。(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危險化學品: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將工作任務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嚴格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提高治理水平,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切實有效化解生產、儲存、運輸、購銷、廢棄處置、化工園區(集中區)等方面安全風險。制定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嚴格化工項目安全準入。持續推進“小化工”專項整治。以“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風險、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提升人員技能素質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為著力點,持續管控動火、受限、開停車等特種作業,進一步夯實企業安全基礎。(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化工園區(集中區)落實)
交通運輸:推動建立道路運輸安全協同監管機制,持續開展重點車輛和重點駕駛人源頭隱患治理行動。依法從嚴查處“兩客一危一貨”非法營運、非法掛靠、“三超一疲勞”、酒后駕駛、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機動車違反禁限行規定、農用機動車載人等違法行為。推進農村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精細化提升,實施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和危橋改造工程,加強對農村公路長大陡坡、重點橋梁和隧道等風險較高事故多發路段隱患排查治理。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年內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突出問題。深化鐵路沿線環境、水上交通和郵政寄遞業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呂梁公路分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郵政管理局、市現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非煤礦山: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創立典型、示范引領,全力推動全市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圖紙指揮生產”,企業生產作業圖紙底圖坐標系全部規范為“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加強外包工隊安全管理。杜絕違規發包轉包分包工程、承包單位違規掛靠或借用施工資質、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包非煤礦山工程等行為的發生。持續推進采空區專項治理。嚴格落實“邊開采邊治理”和“先治理后開采”工作要求,嚴格按設計進行施工治理。(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國家礦監局山西局執法五處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建筑施工:持續開展模架支撐、基坑(土方)開挖、起重機械吊裝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嚴格落實施工現場臨邊洞口防護和安全網等實體安全防護措施,嚴格規范安全帶、安全帽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管理。規范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督促指導縣、鄉兩級落實農村自建房有關規定標準,深化城鄉房屋事故隱患排查整治。(責任單位:市住建局牽頭,其他負有監管職能的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燃氣:持續推進城鎮燃氣管網更新改造;嚴厲打擊燃氣建設項目違規轉包、違法分包、違規違章作業、燃氣管網外部野蠻施工等行為;全面排查商住混合體、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等燃氣使用安全隱患;嚴肅整治液化氣站違規充裝和“黑氣瓶”、人員密集場所非法儲存充裝點等問題。餐飲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的,必須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完成管道燃氣居民用戶安裝灶前燃氣自閉閥門、灶具連接用不銹鋼波紋軟管和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具工作。建立城鎮燃氣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加快實現城鎮燃氣管網智慧化管理。(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消防:以學校、醫院、養老服務機構、文博單位、?;髽I、大型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公共娛樂場所為重點,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鄉村、城鄉結合部、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商住混合體建筑、老舊小區、“多合一”、群租房等重點區域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密切關注“密室逃脫”類場所、電化學儲能電站、電動自行車、大型倉儲物流等新業態新領域發展動向,強化火災風險管控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旅局、市能源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冶金工貿:加強對熔融金屬吊運、煤氣(天然氣)、易燃易爆區域動火、有限空間作業、粉塵涉爆、高空作業、熔煉爐鋁水出口自動控流、除塵系統控爆措施、重大危險源自動化控制等重點環節、重點部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檢查,嚴厲打擊煤氣區域檢維修、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噴涂作業等危險作業審批不嚴格、安全條件確認不到位、作業現場管控措施不落實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應急局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特種設備、文化旅游、城鎮污水處理等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開展專項整治。(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文旅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三)強化防范措施,提升防災減災能力。
9.加強災害防治工程建設?;就瓿扇凶匀粸暮︼L險調查,配合完成我市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項目。全面開展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確保防洪能力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推動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責任單位:市減災委辦公室牽頭,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落實)
10.做好重點災種防范。
森林草原火災:嚴格落實林長責任制,推動森林防火監控系統建設工程、林區以水滅火設施建設工程、林區森林防火道路建設工程、森林防滅火裝備建設、森林救援直升機坪建設等,提升森林火情監測預警覆蓋面積,持續推進“防火碼”應用,完善林區滅火設施,加快防火通道建設。加強鄉鎮森林消防專業隊等應急隊伍建設,結合我市13個縣(市、區)林場的地理位置,根據需要在林場防火重點區配套建設直升機臨時起降點,為救援直升機提供安全起降、停放、作業保障條件,提升我市森林消防及災情偵察、搶險救援、運輸救災物資等應急救援能力。嚴格執行我市關于禁止野外用火的決定,嚴厲查處違法農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煙等易引發火災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落實)
水旱災害:嚴格落實河長制,排查清除河道內阻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林木等。開展中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文峪河水庫、橫泉水庫、張家莊水庫、陳家灣水庫、吳城水庫、陽坡水庫、閣老灣水庫、天古涯水庫的除險加固工程。提高堤防體系防洪標準,繼續實施汾河、文峪河、湫水河、蔚汾河、磁窯河、三川河防洪治理,針對病險水庫、水閘、淤地壩除險加固,對小型水庫及河道實施綜合檢測,對塘壩進行安全評價與維護工程。實施水毀工程修復,推進山洪溝防洪治理,不斷提升山洪災害綜合防御能力。開展抗旱水源、防洪抗旱調度等工程建設,提升重點旱區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推進增雨防雹能力提升建設,提升增雨防雹作業的精準化、科學化和安全化水平。(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等部門配合,有關縣市區政府落實)
地震災害:推進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實施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建立設防烈度8度區房屋等設施抗震設防信息動態更新機制。推進交城斷裂(文水—汾陽段)活動斷層探測,強化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重要區域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優化地震臺網布局,全面落實《關于提升地震監測預報能力的意見》(呂震指辦發〔2021〕2號),扎實做好震情監視跟蹤,做好防震減災工作。交城縣、文水縣要建設斷層氣觀測項目,文水、汾陽、臨縣新增地磁觀測項目,交城、孝義、中陽、柳林、嵐縣建設鉆孔形變觀測項目,文水、交口根據場地條件完成大地電場項目改造。(責任單位:市應急局牽頭,市防震減災中心配合,有關縣市區政府落實)
地質災害:建立省、市、縣互聯互通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體系,加強專業監測點建設和群專結合監測預警工作,推進地質災害綜合治理。突出做好凍融期、汛期等重點時段防范,加強巡查監測和預警發布,及時組織涉險群眾轉移避險。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調查,全面推進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與構造地裂縫等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重點推進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工程治理,推進突發地質災害或險情削方減載、危巖體清除、局部主動網加固等簡易工程治理,及時進行排危除險,避免因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事件發生。深入開展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全面普查、排查全市險村險戶,實施“減災安居工程”,對市、縣(市、區)內地質災害風險高、工程治理難度大、群眾疏散條件困難的區域,結合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和小城鎮改造等政策措施,開展避險防災移民搬遷工程,推進受隱患威脅區域移民搬遷,消除災害威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降低因災致貧、因災返貧風險。(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應急局、市氣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氣象災害:高度重視強降水、寒潮等極端天氣影響,完善綜合研判和信息發布機制,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及時采取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做好氣象災害提前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雷電防御安全治理,積極開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減災救災工作。(責任單位:市氣象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四)堅持依法行政,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11.堅持依法治理。嚴格執行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嚴格事故前嚴重違法行為刑事責任追究,對重大隱患實施掛牌督辦、核查銷號。對同類事故隱患重復出現、屢查屢犯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從重處罰。對監督檢查不認真、不負責,或發現的事故隱患未依法處理的,要追究檢查人員責任。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制定落實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創新監督檢查方式,推進“互聯網+監管”和“雙隨機一公開”,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整合執法力量,提高執法的有效性,避免重復執法、多頭執法;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精準執法;加強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建立完善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實施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危險作業等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五)夯實基層基礎,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12.健全雙重預防機制。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完善并落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有效管控風險,及時消除隱患,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職代會“雙報告”。(責任單位:市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
13.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建設。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全面實行“局隊合一”。6月底前,市、縣(市、區)按編制標準配齊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健全基層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每個鄉鎮(街道)至少配備3至5名人員,村(社區)要指定專人負責,強化基層網格員能力提升。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各類功能區要建立或明確安全監管機構,配備相應監管人員。(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編辦、市委組織部、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工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等各類功能區管委會落實)
14.加強科技信息化建設。在全省推進應急指揮信息網應用和應急PDT窄帶無線通信網、衛星通信網、突發事件現場通信保障能力的建設計劃中,完成我市工作任務。推動監管執法、監測預警、指揮救援等業務系統應用和數據匯集共享,實現在線監測預警及應急救援指揮,提高信息化支撐保障能力。在高危行業領域持續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作業”,提高裝備現代化水平。(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應急局、市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5.加強安全標準化建設。采取差異化監管、浮動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等獎懲措施,推動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企業以作業過程規范化、崗位操作標準化、工作步驟流程化為目標,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強化動態考核,推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企業達標。(責任單位: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持續提升安全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監管能力和職業技能,深入推進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組織領導干部和監管人員參加“專業技能+安全監管+應急指揮”培訓,提升專業化能力和水平。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自然災害風險防控、防汛抗旱、減災救災等能力提升培訓。督促企業建立年度培訓計劃,明確專人負責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基本常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知曉安全生產風險,學會應急處置措施和逃生避險辦法,對企業培訓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加強事故警示教育,每月組織觀看一次警示教育片,舉一反三,推動工作落實。(責任單位:市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督促企業落實)
17.加強安全宣傳。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影視、新媒體平臺等,宣傳安全發展理念,普及安全常識。持續推進安全宣傳“五進”活動,不斷加強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應急救援、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宣傳力度,各級各部門要提供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源廣泛參與,創新開展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宣傳周、消防宣傳月、“安康杯”競賽、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等活動,培育安全文化,營造濃厚的安全輿論氛圍。(責任單位:市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
(六)強化能力提升,科學應對處置事故災害。
18.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市、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及時修訂完善各類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和單位預案。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功能園區等各類功能區要編制修訂應急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認真組織開展多部門、跨行業、多類型救援隊伍參加的實戰化演練和桌面推演。市、縣兩級政府年內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綜合性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按規定組織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市、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等各類功能區管委會、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19.加強救援裝備配備和救災物資儲備。為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完善通用應急救援、應急通信、應急勘測、個體防護、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防爆電話、防護服、空呼等設施設備。支持開展森林遠程滅火裝備研發制造。合理規劃建設救災物資儲備庫,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多渠道保障機制,充分發揮山西省呂梁市應急救援基金會作用,匯集政府、企業、社會力量,推動我市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救災各項事業發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民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0.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和基地建設。加大財政保障力度,推進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救援基地和市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拓展地震搜救、抗洪搶險等救援功能。完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的聯勤、聯訓、聯戰工作機制。建立救援補償和有償服務制度。通過政府購買航空救援、無人機遠程滅火等服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1.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市本級依托已建的中央公園、蓮花池公園、城南工業主題公園、鳳山公園等,并結合現有的停車場、學校操場等場所,分級分類建設避難場所并根據城市發展及時調整。各縣(市、區)也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根據人口和災害隱患點分布、城市布局、區域特點和災害特征,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應急局、市教育局、市交警支隊、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2.加強應急處置工作。健全綜合會商研判機制,完善監測預警站網布局,加強監測預警預報,暢通預警信息發布渠道,確保到戶到人。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加強統籌指揮,強化搶險救援協調聯動。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制度,加強值班值守,快速報送突發事件信息,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和物資,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民政局、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照行動方案,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抓手,壓實責任鏈條,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工作舉措,細化工作方案,推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持續向好。
(二)強化執法檢查。各縣(市、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和精準執法,強化監管執法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結合專家“會診”,督促企業自查自糾,對企業自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實行跟蹤指導,不斷加強對企業主體責任、全員安全生產責任等制度落實情況的督察檢查。
(三)強化督導考核。市政府安委辦要加強對各縣(市、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并將督導檢查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對工作開展不及時、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問題不解決、目標任務不完成的相關人員或單位,堅決問責,對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附表:重點任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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